[分配]中体产业(600158)2008年中期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中期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送股数 0.6 每10股转增股数 0.4 每股送股数 0.06 每股转增股数 0.04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84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08年10月29日● 除权(息)日:2008年10月30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08年10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11月4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已经2008年8月29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8月30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10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730,506,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0.6股,转增0.4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共计派发股利73,050,681.60 元。实施后总股本为803,557,498股,增加73,050,682股。 4、代扣代缴所得税情况: (1)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按 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4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2)对于境外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84元向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扣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16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3)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5、分派对象:截止2008年10月2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10月29日 2、除权(息)日:2008年10月3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10月3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11月4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中心、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管理中心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送股及转增股份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股权登记日次日直接计入股东帐户。未办妥指定交易的股东股票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 后第二个交易日便可获得所送及转增的股票。 五、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发 行 其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 他 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 持股 2、国有 法人持 161,246,736 22.0733 9,674,804 6,449,869 16,124,674 177,371,410 22.0733 股 3、其他 内资持 股 其中: 境 内法人 持股 境 内自然 人持股 4、外资 60,299,752 8.2545 3,617,985 2,411,990 6,029,975 66,329,727 8.2545 持股 其中: 境 外法人 60,299,752 8.2545 3,617,985 2,411,990 6,029,975 66,329,727 8.2545 持股 境 外自然 人持股 有限售 条件股 221,546,488 30.3278 13,292,789 8,861,860 22,154,649 243,701,137 30.3278 份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 币普通 508,960,328 69.6722 30,537,620 20,358,413 50,896,033 559,856,361 69.6722 股 2、境内 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 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 条件流 508,960,328 69.6722 30,537,620 20,358,413 50,896,033 559,856,361 69.6722 通股份 合计 三、股份 730,506,816 100.0000 43,830,409 29,220,273 73,050,682 803,557,498 100.0000 总数 六、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803,557,498股摊薄计2008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1985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10-65536158-118 传真:010-6551533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5 号 邮编:100020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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